为全面推进承德市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步伐,加快旅游商品市场的开发与发展,提高旅游消费水平,展示承德形象,承德市旅游局联合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举办第一届“游客喜欢的承德礼物”征集大赛活动。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河北省承德市旅游局
支持单位:承德市工商联、承德市文联、承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、承德日报、承德晚报、承德广播电视台、承德广播电视报
网络合作:承德旅游网、承德新闻网
二、商品类别:休闲食品类;景区旅游纪念品类;工艺品类;日用品类;名优土特产品类。
三、评比标准:
1、合法性:作品权属清晰、无争议,不得仿冒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;已取得著作权、专利权等权利证书的需要提交相关复印件。
2、代表性:具有明显的承德地域特征,能代表该商品领域的水平。
3、创新性:商品创意新颖、独特,技艺或品种独创,具有产品开发导向性、示范性。
4、纪念性:体现承德地域文化特点,反映承德历史文化和社会生活,具有收藏或使用价值。
5、实用性:有一定的实用价值, 易于携带,具有承德民族民俗、生活方式等特征。
6、安全性: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。
四、征集对象:符合参赛要求的企业和个人。
五、比赛程序
1、公告和报名阶段(自本公告发布起至3月15日)。参赛者向组委会电子邮箱(cdlw2050022@126.com)提交参赛商品的说明文字、图片。
2、初选阶段(2012年3月15日—3月20日)。对全部报名商品进行初选,筛选出符合比赛要求的商品。
3、展示投票阶段(2012年3月21日—4月10日)。将初选合格的商品在报纸、网络等媒体公开,公众通过承德旅游网(www.cncdt.com)、承德新闻网(www.chengdechina.com)和信函投票。
4、评选命名阶段(4月11日—30日)。根据网络和信函投票情况确定入围决赛的商品举行实物展,组成评审专家组综合评定,确定“游客喜欢的十大承德礼物”和其他奖项。
六、奖励
1、“游客喜欢的十大承德礼物”10名:颁发奖杯、证书,授予“游客喜欢的十大承德礼物”使用权。
2、“网络推荐的十大承德礼物”10名:颁发奖杯、证书,授予“网络推荐的十大承德礼物”使用权。
3、“最具创意奖” 10名:颁发奖杯、证书。
4、优秀奖:若干,颁发获奖证书。
(以上奖项如无符合标准的产品可空缺。)
七、其他
1、参赛商品的照片为电子版(500万像素以上);参赛商品的文字说明(500字以内)包括尺寸、材质、用途、售价、使用方法、产量、销售额、利税、联系电话等情况。传统工艺需注明其工艺特征。参赛者需准备好实物样品备用。
2、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,但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和在公众媒体上宣传的权利。报名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和照片不再退还。
3、入围决赛的商品由组委会通知,并由参赛者按要求的时间、地点送交实物样品。展示结束后样品交还参赛者。实物制作、运输等费用由参赛者自理。
4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承德市旅游局。咨询电话:0314-2050022(承德市旅游局资源开发科)。
5、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。具体内容见承德旅游网(www.cncdt.com)。